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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kay广告明星召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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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19:4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至今为止玫琳凯百变美人已成功圆满的举办了3届,培养了无数平凡女性得自信美丽!给到他们蜕变得大舞台!
第四届又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
我们来回顾一下往届精彩比赛视频吧!


她们曾经也和你一样平凡,却因为抓住了蜕变的机会,而变得精彩无限!你也希望像她们一样美丽蜕变吗?MARYKAY告诉你!只要你想!你会更绽!

我们在寻找你!
赶快联系你的美容顾问,报名参赛蜕变吧!
(PS)如果你还没有美容顾问,可以联系下方美容顾问,咨询报名。






玫琳凯强大达人评审团



大赛简介
第四届玫琳凯“百变美人季”大赛(以下简称“活动”),是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方”)为传承公司使命——丰富女性人生,并向拥有美丽梦想的女性提供展现才华机会而举办的活动,比赛结合海选、网络评选及现场评选的方式,向所有怀有美丽梦想的玫琳凯美容顾问与消费者敞开大门, 提供全方位“美丽到家TM” 服务的机会,以及护肤、化妆、造型全方位的培训与提升。优胜者将有机会亲赴全国季赛,近距离接受达人老师专业指导,并有机会前往欧洲,感受国际前沿的培训之旅,为成为新一代玫琳凯广告明星做好充分准备。
大赛机制
参赛对象:凡在自己的美容顾问处消费并获得玫琳凯参赛编号,怀有美丽梦想并愿意展示百变美丽的女性顾客都可以参加本次大赛。
* 大赛采取资深及以上美容顾问(以下统称“参赛美容顾问”)和顾客组队参赛的形式,分别入选相应年龄层(30周岁以下“妙龄组”与30周岁以上“御姐组”,年龄识别以身份证信息为准)组别的参赛平台进行参赛,以下“参赛美容顾问”和“参赛顾客”合称为“参赛选手”。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报名方式:
参赛顾客从参赛美容顾问处取得报名表(报名表原件复印有效),与参赛美容顾问一起填写完毕,由参赛美容顾问连同参赛作品一起上传至玫琳凯之窗“百变美人季”活动专区,即可参加比赛。
赛程安排:自2016年3月-2017年2月,本届大赛共分4个赛程

比赛机制:1. 在比赛期间获得参赛编号的参赛美容顾问将为参赛顾客进行符合该赛季主题的“美丽到家”服务,由参赛美容顾问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一起上传至玫琳凯之窗“百变美人季”活动专区(链接:http://www.marykayintouch.com.cn/MKCommunity/BeautyContest),并参加所属沙龙的推荐评选,推荐评选由授权经销商代表组织,每季最终推荐评选时间为上传期最终日下午8点。参赛选手获得所属沙龙推荐资格后将参加活动网站(链接:https://beauty.marykay.com.cn)的网络公开评选。

2.网络上传期定于每赛季的前2个月(即2016年3-4月,6-7月,9-10月),每季上传期为上传月第一天中午12点至上传月最终日下午6点;网络公开评选①定于每赛季第3个月的前10天(即2016年5月、8月、11月的1日-10日)。

3.在网络评选时,全国会按照美容顾问注册地来划分四个赛区②,每个赛区将对网络排名前15对的妙龄组选手与5对御姐组选手进行专家评审团③投票,3对票数最高的妙龄组选手与1对御姐组选手将会直接晋级区域季赛。

4. 每赛季,四大赛区每个赛区都将会有四个城市承办省颁奖典礼④,现场胜出的3对妙龄组优胜者与1对御姐组优胜者将直接参与区域赛季培训的机会。


① 为防止刷票,限制每个微信号每天最多投20票,逾期作废;且每个微信号每天为单一作品投票不得超过1票。网络投票权重比例为,资深及以上美容顾问1票计3票;VIP顾客1票计2票;普通顾客及公众1票计1票。

② 全国将被分为四大赛区:
区域1: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
区域2:内蒙古、甘肃、宁夏、山西、陕西、青海、新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
区域3: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
区域4: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③玫琳凯专家评审团将由各方面表现杰出的权威代表组成,如公司高层、首席授权经销商代表等,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进行投票评选。

④每赛季将以区域为单位设立4场,每赛季总计16场省颁奖典礼挑战,以认可积极参与大赛的业务地区。将根据同期业绩增长率、百变美人季活动的经销商参与人数决定举办城市。已通过网络投票和玫琳凯专家评审团获得赛季培训资格的选手,不得重复参与省颁奖典礼。

5.  区域季赛将由省颁奖典礼中胜出的优胜者, 与专家评审团评选出的网络票选优胜者共同PK, 最终产生2对妙龄组优胜者与1对御姐组优胜者, 4个赛区共12对。

6. 在三季活动中,来自4个赛区共36强选手将入围大中国区总决赛,将和来自香港、台湾的优胜选手一同在决赛前接受专业培训,并同台竞技最终的总决赛。

7. 在总决赛中,通过达人评审团、媒体评审团、玫琳凯品牌代表以及观众等的综合评定①,将决选出10对决赛优胜选手,获得欧洲魅力培训之旅,体验欧陆热情和风尚,为成为玫琳凯新一代广告明星做好准备;其余26对选手也将获得亚洲培训之旅,感受亚洲潮流之都。如非个人原因被拒签导致无法成行的,主办方可酌情给予适当补偿。


①决赛评选规则将在赛前培训期间公布

参赛作品要求1. 参赛顾客需提交在享受“美丽到家TM” 服务期间拍摄的前后对比照,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2.参赛照片要求真实自然,非艺术照,不得过度修图,符合本赛季主题且符合玫琳凯品牌形象,照片要求清晰且每张大小不超过4MB。过度修图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顾客所提交的作品,须确保是参赛顾客本人作品。且参赛顾客进一步确保主办方为举行本活动而使用参赛顾客提供的任何材料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人身权、专有权利或其他任何合法权利)。如果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参赛顾客自行负责,与主办方及美容顾问无关。

奖项设置一、 沙龙推荐奖沙龙推荐奖之参赛顾客奖:
活动期间,凡由沙龙推荐的顾客都有机会获得沙龙海选优胜奖一份。

沙龙推荐奖之参赛美容顾问奖:
活动期间,凡由沙龙推荐的美容顾问都有机会获得沙龙海选优胜奖证书一份,每赛季每位美容顾问至多获得一份证书。

奖励方式:沙龙推荐奖的奖品将随着获奖美容顾问在参赛赛季结束后3个月内的订单,随单发送。获奖美容顾问有义务向自己的获奖顾客发放奖品。例如:第一赛季为3月-5月。获得推荐奖的美容顾问在6月-8月期间随销售订单获得该项奖品。
二、 公开评选奖励网络投票期间,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公众,都有机会参与公开评选抽奖以及总决赛幸运抽奖,赢取丰厚大礼,详情请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beauty.marykay.com.cn                        

奖励方式:所有公开评选抽奖的幸运奖奖品都将由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安排发放。

奖励须知:
1. 获奖者必须确保在信息填写栏中留下的是真实有效信息。如获奖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则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获取任何奖励的权利。
2.获得沙龙推荐奖的美容顾问在收到获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订单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参赛选手条款
1.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果在参赛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主办方有权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  参赛选手已阅读并理解百变美人季大赛章程,同意遵守并受大赛章程的约束。
3.获得沙龙海选推荐以及赛季优胜认可的美容顾问必须确保其在参赛期间处于A状态或P状态,否则主办方将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主办方的规定进行报名,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参赛选手条款”,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5. 参赛选手应确保其亲属与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无雇佣关系。一旦发现有类似雇佣关系的顾客参加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通知参赛选手的情况下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在网络上删除参赛作品。“亲属”指参赛选手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参赛顾客同意,将授权参赛美容顾问代为上传参赛照片及报名表,并同意授权参赛美容顾问代为领取比赛过程中获得的沙龙推荐奖的奖品。在参赛照片、报名表上传以及奖品领取过程中的一切纠纷或争议,将由参赛顾客以及参赛美容顾问友好协商解决。主办方有权将参赛VIP顾客上传的参赛照片及其相关信息,在大赛评选、大赛宣传等一切主办方认为需要的环节上免费使用。                        
7.参赛顾客的参赛作品必须保证是参赛顾客自身的照片和信息,如参赛顾客与第三方就参赛作品的版权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由参赛顾客自行负责。
8. 参赛选手提供的报名信息,主办方将有权在参赛网站进行公布。且主办方为了比赛或奖品发放之目的,可以向第三方旅行社、物流供应商等提供参赛选手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9.参赛选手知晓参赛照片一旦上传到玫琳凯之窗及活动网站,将可能被任何访问该网站的访客以拍照、摄影、截屏等方式保留,或者被转载。因此,一旦照片上传,由此导致的风险由参赛选手承担。参赛选手知晓并同意,公司唯一的义务是在活动完全结束后一个月内,从活动网站前台删除未晋级的选手信息和照片。
10.  网络投票期间,如有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恶意刷票行为,主办方将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1. 一旦参赛选手被评定为决赛入围选手,则在本次活动结束前,将不能参加其他化妆品品牌及直销企业举行的美妆活动。一旦发现决赛入围选手在活动未结束前参加其他化妆品品牌及直销企业举行的美妆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通知参赛选手的情况下取消参赛选手的资格,同时删除参赛作品。
12.对于赛季优胜选手,主办方将和其签署姓名,肖像权以及参赛作品发布和使用的协议,主办方将有权使用赛季优胜选手的姓名,肖像和参赛作品等。
13.在每个比赛阶段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评选结果,通过电话通知入围的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应在接到主办方电话后2个工作日内向主办方反馈是否继续参赛;超过2个工作日未予反馈的,将自动视为参赛选手弃权。参赛选手中任何一方弃权,则代表参赛选手退出比赛。在比赛赛程中,一旦参赛选手无法按照主   办方的安排参赛的或未能全程完成任何比赛的,将视为自行退出,选手一旦退赛不可撤销,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选手获得奖品或旅游培训资格,主办方无需承担任责任或任何费用。                                                     
14.主办方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大赛规则进行评选,最大限度地保证比赛结果的公正性。
15.曾入围大中国区总决赛十强的顾客,不得再次参赛。

大赛章程转载自玫琳凯官网,查看活动详情可登录玫琳凯中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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