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

标题: 校内通知||关于申报黑龙江大学2018年寒假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爱死你2011    时间: 2018-1-15 15:58
标题: 校内通知||关于申报黑龙江大学2018年寒假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配合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整体安排,提高我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宣传我校省部共建高校建设成果以及不断提升的办学成就,学校决定在2018年1月—2月开展2018年寒假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内容
学生本着就近就便原则,深入入学前所在中学、家乡当地教育主管机构等单位,对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招生及就业等情况进行宣传。
活动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由学生自由组队,自愿申报,各学院团委审核推荐,校团委审批,确定志愿服务队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每支志愿者服务队至少要由3人组成,服务时间可以自行安排,可跨学院、年级,跨专业自由联合组队,其成员必须是2018年6月之前仍在校的黑龙江大学学生,并且至少要有一位团委教师指导本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可不随队活动),原则上每学院至少上报2支服务队。
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家庭所在地自行寻求实践地点。为方便联系,如有需要,组建的团队可到校团委开具相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
团队要选定活动内容,确定实践主题和活动计划。根据实践地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进行宣传。
工作流程
立项申报:填写《黑龙江大学2018年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
等候批复:经各学院团委申报,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为正式立项。
办理保险:立项批准后,各学院团委要督促和要求各团队每个队员办好保险手续(费用自理)。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队员都必须办理保险方能参与活动。
材料上报:2017年12月21日前将《黑龙江大学2018年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校团委志愿实践部(主楼A319室)。学院统一填写2018年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并于12月21日16:00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信息门户邮箱:2013022@hlju.edu.cn。
联系人:闫玉亮
联系电话:86609314
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对申请立项的团队予以审批,对已被批准的校级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的基本宣传材料、必需用品提供支持。
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好我校本次社会实践立项申报工作,以本单位专业优势为依托,积极组队参与立项,以本次立项工作为契机,使我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别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和任务,进一步宣传我校成为省部共建高校等办学成就,不断提高“我的母校我宣传”这一品牌活动质量,学校将在2018年3月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全体服务队及其成员要努力做到计划周密、方案具体、总结全面,在此次社会实践中真正全面具体的宣传黑大,让更多人认识黑大、了解黑大。同时,要立足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出一大批有爱心、肯奉献的综合素质较强的黑大学子。

附:
1.团队立项登记表
2.2018年大学生“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

来源|校园网
排版|陈琳(见习)
审核|郭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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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念    时间: 2018-1-16 14:33

好贴 值得思考

作者: 月桂    时间: 2018-1-25 14:29

好贴 别沉了     

作者: 非墨    时间: 2018-1-27 17:51

还不错 帮你顶

作者: 月桂    时间: 2018-2-22 11:57

还不错 赞一个

作者: 蔷薇·花开    时间: 2018-2-22 14:46

好贴 帮你顶 关注

作者: 非墨    时间: 2018-2-26 08:41

好贴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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